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展开试点
20.02.2016 10:02
本文来源: 杭州网
19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宣布,该公司报送《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近期展开试点。
投资者服务中心是经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一家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其中,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其职责之一。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公益性机构,与其他股东在法律地位上是一致的,只享有法律规定的普通股东权利,没有任何特殊权利,“将坚持普通股东的地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
据投资者服务中心方面介绍,首批持股行权试点范围为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等三个区域,投资者服务中心将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购买试点区域内所有上市公司各1手(100股)股票。
试点初期,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以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期的权利为主,主要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
“持股行权旨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该负责人表示,持股行权是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公益性持有股票,示范行使股东权利,有利于强化股东权利意识,构建健康股权文化。据新华社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李如本文来源: 杭州网
20.02.2016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