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积极推行市政道路“街道长”制度
24.10.2015 12:41
本文来源: 政府
小张是拱墅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巡查科的工作人员,每天来往于辖区各主次干道,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反馈,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身份——区一级“街道长”。
今年以来,拱墅区市政园林管理所按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的统一要求,积极推行市政道路“街道长”制度,对辖区主次干道实行三级“街道长”管理。三级“街道长”由道路养护单位施工班组长担任,重在落实责任道路巡查工作;二级“街道长”由道路养护单位项目经理担任,重在做好责任道路管理工作;一级“街道长”由市政所巡查督查科人员担任,重在做好责任道路的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辖区主次干道共58条道路实行了三级“街道长”管理,通过“贴心城管”APP进行抄告整改,同步制定全区主次干道“街道长”责任表,明确人员、职责,确保落实责任到人。
“自从推行了三级‘街道长’的工作,每一条道路都相当于有了一个‘管家’。我们对于自己负责的区块、道路情况更加明确,责任心更强了,都想把自己的路段给管好;巡查养护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与过去相比,市政设施养护绩效可以说大大提高了,辖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度、行车舒适性也在不断提升。”小张自豪地说。
据统计,今年5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三级“街道长”共巡查发现问题8313件,APP共上报问题102件,发现问题均按照修复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复。(通讯员 徐慈井 本站记者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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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街道长”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一级“街道长”重在做好责任道路的“监督”工作。具体加强责任道路的工作领导,每月对责任道路设施完好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二级、三级“街道长”做好相关工作;
2、二级“街道长”重在做好责任道路的“管理”工作。具体做好责任道路的日常管理,每周对责任道路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市政系统内的道路破损、违章占挖以及道路附属设施、排水设施、随路桥梁设施等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对市政系统以外的问题,如道路沿线在建工地周边道路破损、产权井沉降等问题,通过“贴心城管”APP进行抄告整改;同时加强对三级“街道长”管理,落实长效巡检机制;
3、三级“街道长”重在落实责任道路“巡查”工作。具体对责任道路每日开展巡查,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加强问题数据统计分析;做好问题整改前后对比影像资料收集;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及时发现,并将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责任道路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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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5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