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

11.11.2015  15:05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本级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的1470批次样品中查出不合格样品24批次。11月10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通告。

   食品生产环节 295批次样品 9批次不合格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糕点产品29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6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样品9批次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余杭运河街道亭趾食品厂生产的苏式百果月饼(烘烤类)、杭州疯酥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蛋酥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杭州余杭区崇贤丰丰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检出霉菌超标;杭州香之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绵蛋糕(热加工)、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云水食品厂生产的老婆饼(烘烤类)、杭州余杭区崇贤三家村宝宝食品厂生产的鸡蛋糕检出脱氢乙酸超标与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杭州萧山临浦镇香依园食品厂生产的哈密瓜味冬蓉广月、杭州欣利食品厂生产的广式月饼哈密瓜口味(果蔬类)检出山梨酸超标与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杭州慕凯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面包(热加工)检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 992批次样品 11批次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鲜肉、蜂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茶叶、膨化食品、炒货食品、豆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9类共计99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 98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鲜肉、蜂产品、水果、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茶叶、膨化食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全部合格。炒货食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油不合格样品1批,蔬菜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豆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鲜肉、蜂产品、水果、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茶叶、膨化食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全部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 179批次 4批次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米面及其制品(自制)、水产品和制品(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饭店和饮品店自制饮料等4类食品18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水产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滨江区南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黑鱼(来自杭州吉夏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郑小平(临安青山新鹿园饭店)的黑鱼(来自临安市青山湖农贸市场)各1批次检出不得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唑酮、呋喃西林代谢物);李飘红(杭州市滨江区丽荷餐厅)的鱼钩(来自新农都水产市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遵生堂茶楼有限公司的白条鱼各1批次检出不得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饭店和饮品店自制饮料全部合格。

  对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通讯员 姜晓霞 本站记者 刘娟)

  附件: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