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办事大厅的“一米阳光”
图为海曙法院执行办事大厅。葛凌滢 摄
借助执行分段式改革,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14年6月建成集“执行接待、释明告知、立案查询、流程公开、投诉信访”于一体的执行办事大厅,打通执行工作的“最后一米”。
两年来,该院执行便民利民水平和执行公信力不断提升。今年1至5月,该院平均执行天数26.89天,人均执结数139.58件,实际执行率65.18%,多项指标位居全市第一,初信初访案件为零。
由于成效显著,目前,宁波中院已在全市推广执行办事大厅。
执行办事大厅这个“容器”里发酵着什么,记者进行了调查。
“重灾区”,执行曾占信访八九成
“很多当事人对执行不满意,是因为执行法官不接电话。哪怕执行法官外出执行多,但还是给人刻意回避的怀疑。”2013年底,海曙法院走访律师协会时,不少律师如此反映。
“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执行法官经常需要外出调查办案。要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我反倒觉得做不好执行工作。”海曙区人大代表唐善年说,执行案件当事人多次来电来人联系不上承办法官,就容易对执行工作产生疑虑甚至误解。一旦执行案件结果与当事人预期不一致,极易诱发信访。
宁波市人大曾对民事执行工作做过专项调研,“被动应付”最为诟病。“很多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反映,案件申请执行后,往往如泥牛入海。群众对执行信息公开程度的不满,影响了执行公信力。”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卫中说。
据了解,执行工作曾是信访“重灾区”,占八九成。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此做过细分,各类执行申诉信访案件中,约70%反映地方法院消极推诿、久拖不执问题。
“执行法官难找”一直是宁波中院执行局局长吕宇想要解决的问题。“从法院来说,也需要申请人与法官无障碍沟通。因为申请人跟被执行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比执行法官更先了解到财产、人员变化,法官及时掌握线索可以大大提高效率。”
为此,当海曙法院提出开辟专门场所作为执行办事大厅,实现执行当事人在法院事务的一站式办理,并以此提升执行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文明水平时,便成为宁波全市执行工作的一块试验田。
2014年6月,海曙法院110平方米的执行办事大厅投入使用,设有三个敞开式办公窗口。窗口1专司执行接待、登记,窗口2用于执行询问,第一时间固定申请人已知的被执行人信息及财产线索,窗口3用于执行法官轮值接待当事人和信访人。
执行办事大厅运行两年来,执行法官难找的现象完全杜绝。接待窗口的专职执行接待员负责处理案件的来访登记、查询、材料收转、释疑解惑、人员分流等事宜,做到有访必接、有事必理。
在大厅,记者看到一个不大的铁皮柜,里面堆放着“当事人接待登记表”“当事人来电登记表”“材料转交登记表”。这些表格是为登记转办制度专门制作的,一旦遇到当事人来人来电而执行法官外出时,执行接待人员会在这些表格上进行登记,注明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及事由、要求转交的材料等内容,然后通知执行法官。
同时,大厅配有执行电话小总机并对外公布,与执行局各办公室电话互通,即使执行法官外出办案也不会遗漏一个来电。
海曙法院定下“铁律”,执行法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至5个工作日内联系并回复当事人。
两年来,执行办事大厅日均接待当事人20余人次,共释明指导涉执行案件520余件,收转材料1180余份,联系法官15120余次,案件信息查询52240余次。
“案件进行到哪一步,法院采取了哪些执行措施,一个电话都能解决,到法院也不会跑空趟。别小看这些不起眼的工作,当事人能从细微处感受到法院用心,沟通一旦顺畅,误解自然就少了。”海曙法院执行局局长周黎说。
为了这些信息,律师茅迪群以前曾派助理盯在这里,问进展、交材料,“都是小事,但很耗时间。现在直接窗口完成,要见法官也通过总机提前约好。”
这个总机,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工作人员陆滨炜也是倒背如流,因为银行借贷纠纷,他以前几乎每月都要跑法院两三次,现在一般情况只要打个电话就能解决,“他们内部人了解内部情况,很快就能把查询信息反馈过来。哪怕暂时还拿不到钱,但心里不慌,因为电话查询后,我知道法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子了。”
他很得意在海曙法院享受的零沟通成本服务,和同行交流时也毫不掩饰。“有的银行网点连执行法官的面也碰不上,等银行领导来催问时,就很没面子。”
“凡是可以集中管理的,都可以放到执行办事大厅。”周黎说,一旦执行立案,窗口的值班干警会即时通过大厅内已连接“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的系统,集中批量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并将数据及时反馈给执行局实施科。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况,一经调查核实,马上联合实施科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执行办事大厅设置执行启动组,负责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避免简易案件被疑难案件所牵制而延长执结时间。对于已诉讼保全、被执行人愿意自动履行、可以即时办理房屋车辆过户交割、银行存款扣划等手续以及其他简易的执行案件,由执行启动组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他执行案件则在进行执行立案预审查和法律释明后交执行实施科按照普通程序办理。目前,执行启动组已办结515件,占结案数的30.7%。
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执行办事大厅的干警会不定期进行点对点财产查询,一旦发现,及时告知申请人恢复执行。到目前为止,共查出财产线索2000余条,促成221起陈年积案有效执结。
去年,海曙法院执行案件初信初访仅4件,同比下降125%。今年1至5月实现零信访。
“根据地”,摄像头下的规范执行
长期以来,“重审判轻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法庭是审判法官从事庭审、调解的场所,执行法官往往在办公室会见当事人等。
为了给执行法官找个办案根据地,吕宇在任奉化法院院长时,曾把自己的院长接待室让给执行局办案,才避免了执行法官在办公室接待的窘境。
“海曙法院执行办事大厅提供了场所,也倒逼着执行规范。”吕宇说,大厅内安装摄像监控系统,全方位无死角,对大厅内各项执行工作,特别是当事人接待、告知实现全程视频记录,“这既是对执行干警规范文明执法的监督,更是对干警的保护。”
同时,大厅还安装“一键报警”系统,与法警大队联通,成为处理当事人“撒泼耍赖”等突发事件的利器。
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被执行人高某名下的抵押房产被司法拍卖。尚未处置完毕,高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子带领一帮亲属到执行办事大厅,侮辱、谩骂工作人员,并以哄闹、滞留大厅相威胁,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工作人员见势点击“一键报警”系统按钮,警报发出仅1分钟左右,法警根据消控中心呼叫讯息第一时间赶到,及时制止哄闹行为,并配合对闹事者司法拘留。
为防止执行干警滥用程序终结,海曙法院建立电话回访制度,由执行监督科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程序终结案件回访,确认申请人已经了解自己的案子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被终结执行。
在宁波市人大专项调研时,专门考察海曙法院执行办事大厅,代表纷纷点赞。“支持全市法院推广,只要有两个常设对外窗口,就能解决当事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问题。”陈卫中说。
为保证窗口有效查询信息,市人大专门出台的文件中,要求完善全市被执行人信息查控系统,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录入系统。
今年两会上,宁波中院将设立执行办事大厅作为全市法院六项司法惠民实事之一作出郑重承诺。随后将执行办事大厅建设纳入全市基层法院司法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包括宁波中院在内,全市有6家法院已建成执行办事大厅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