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环境监管最严城市如何才能落地生根

06.02.2015  11:42

如何把杭州打造成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需要我们有更清醒的认识。

从发展理论上说,党的十八大报告历史性地提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去换取当代人的所谓富足。

从治理的周期看,环境一旦被破坏,成为非传统安全问题,就面临着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曾经的“雾都”伦敦1952年仅一次烟雾事件就直接导致12000人因空气污染而丧生,当时,歌剧院正在上演的《茶花女》因观众看不见舞台而中止,水陆交通几近瘫痪。在经历了20多年的努力后才“重见天日”。美国从20世纪40年代也出现过雾霾,到1970年出台《清洁空气法案》,同样历经20多年。环境的自我净化有自己的规律,强行打破这些规律,造成不可逆的局面,治理起来难度极大。另外,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外资出逃最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我们也要有足够的警惕。从这点上说,对水、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重点在预防,在事前的管理,而不是事后的治理。

从治理方向与政府责任看,治理和保护环境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治理空气污染的难度要大于治理水污染,因此可以将水污染作为优先、必须立竿见影的施政方向。保护生态环境是任何一个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治理要加强投入。谁污染,谁治理,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更关键的是,我们要强化的是治理的有效性及体制、机制建设。把治理的钱用到刀刃上,让每一分钱发挥出效用,这也是任何一个负责任政府的应有的追求。同时,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问责,要从原来的事后问责,转向事发即问责到位,重点在于强化日常的管理。进一步地,对每一区域、每一笔治理资金都要明确责任主体,要实现可追查且长期化,严防成为“唐僧肉”。

最后,监督要立体化。人大要强化立法方面的监督,政协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参政议政力度,通过加强专项、个案的监督、审查,来推进治理。政府要畅通环境危害所造成的伤害与损失维权渠道,纪检等部门要敢于对失职失责,甚至是违法乱纪的官员、部门“动真格”;同时,要确保及发挥环境、社会方面的公民团体的积极性,让他们发挥更大作用,以弥补政府效能的不足。

因此,只有确立优先方向、明确政府的义务与责任及实施立体化的监督,才能最终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 储昭根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