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展房屋租赁经纪行为专项检查
今天,市住保房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爱我家总部、信义房产总部等7家经纪机构进行专项调查,重点对经纪机构房屋出租经纪行为、不得代理禁止出租房屋、书面告知房屋租赁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这是全市城市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的第二阶段工作。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全力配合全市开展的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局联合杭州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8月初启动了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这一行动分为企业自查、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三个阶段,覆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九城区及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从事的房屋租赁经纪行为,以房屋租赁经纪管理为切入点,着重检查和规范房屋租赁经纪行为“两告知”、“三查”、“四个不得代理”等三方面内容。
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房屋租赁经纪机构
从检查情况看,各经纪机构经纪业务总体较为规范。其中,“我爱我家”的房屋租赁合同比较规范,出租房屋信息核查及书面告知有关事项等情况均良好,只有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缺少了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在信义房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公司房源登记台帐不完整,缺少了实地查看房屋信息、查验房屋权属证书和委托人承租人身份证明等台帐;同时,在书面告知租赁当事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信息也不完整。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不规范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这次专项检查是我市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第一阶段,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共有45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全面梳理、总结和分析了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纠正、完善和规范。”市住保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各区住建(房管)局也已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房屋租赁经纪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检查工作将持续至本月底结束。
(文/房轩中 图/陈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