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新一轮巡视

21.10.2014  18:02

      10月15日,随着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湖州市,我省今年新一轮巡视工作正式启动。本月,省委其他6个巡视组将分别进驻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等6个市,以及上述各市所属有关县(市、区)开展巡视。巡视组对每个市的巡视时间为两个月左右。

  据了解,这次巡视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市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紧盯被巡视地区“四套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延伸巡视到下一级,了解掌握主管人、财、物和工程立项、审批、建设等工作,以及干部群众有反映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重要人员问题线索,以及“小官巨贪”的问题线索。

  通过巡视,将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涉及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组还将结合实际,对被巡视地区执行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等47个巡视监督重点项目进行了解掌握。

  针对本轮对市巡视的实际,省委要求,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其他相关问题反映和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关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处置。按照巡视问责机制,对巡视过程中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不如实汇报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巡视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省委巡视组已完成对21家省直单位的巡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