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5.02.2015 19:13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浙江日报杭州2月13日讯 我省水上通航里程达9704公里,等级航道有1656公里,主干航道日均流量超过1000艘次,行驶在水路上的船舶日益增多,由此带来的安全监管压力与日俱增。今天,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将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宁波、台州、温州、舟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主要是甬江、椒江、瓯江水系的交通安全管理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监管,这些水域以外的其他内河通航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管。
近5年来,我省内河交通事故中,非运输船舶交通事故所占比例高达51.9%。事故责任主体除少量渔船外,大多是农、林生产自用船舶。草案规定,这类船舶的安全监管权赋予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对船员的管理,草案借鉴公安部门陆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做法,对船员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应当重新参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5.02.2015 19:13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卫宁出席中国浙江省—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6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