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杭州检方启动“举报宣传周”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9日电(郭其钰)为更好践行“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庄严承诺,杭州检察机关两级联动,于6月8日—12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其中8日召开的两个案件公开听证会拉开了杭州“举报宣传周”序幕。
当日,在杭州市上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连续信访12年的朱某表示息诉罢访。
2008年2月5日,因生活琐事纠纷,朱某与邻居沈某在所住单元楼二楼平台厮打起来,后被邻居劝开。朱某右手臂肱骨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朱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沈某起诉到法院,后自行撤诉。
此后,朱某多次到公安、信访、检察院等部门控告。今年3月9日,朱某又到上城区检察院控告。该院副检察长胡青作为信访代办员接访了朱某,经现场查看、听取多名证人陈述,综合在案证据情况,上城区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为彻底解开朱某心结,6月8日,上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过程中,朱某充分表达了控告的事由和诉求,承办检察官阐述了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出示相关证据。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双方发生争执及朱某构成轻伤的事实存在,但现有证据难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经现场释法说理,朱某对检察机关的公开答复结果表示信服。
在朱某某案公开听证的同时,一场关于救还是不救,应该如何救的听证会在杭州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
今年5月15日,唐某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拘役2个月。5月29日,唐某某向建德市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唐某某一家五口,四人患有严重疾病,其本人患尿毒症十余年,需每周血透,父母独子皆患重病,妻子刚动过手术也无固定收入,家庭享受低保救助和残疾人补贴,平时靠唐某某打零工贴补家用。
由于申请人系服刑人员且其困难非案件原因所致,不属于司法救助的情形。但为了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建德市检察院联系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其争取社会救助,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听证评议后认为,唐某某因病致贫,虽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其家庭确实困难,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铤而走险是犯罪的动因。检察机关联合民政、残联对其进行社会救助,解决其实际困难,有效预防再次犯罪。唐某某当场表示:“感谢相关部门的帮助,自己也是实在没办法,以后不再做违法的事情。”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听证会同时进行网上直播。屏幕一端是听证会现场,另一端连接的是高检院邀请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国四级检察机关。
“公开听证作为审查案件的一种方式,通过讲道理、摆事实,达到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目的,使听证结果让人信服,使案件回复更有公信,这也弘扬了检察机关的正气。”杭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沈东伟介绍,该市检察机关还将通过新闻通报、“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法治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宣传周深入开展。
据统计,去年3月以来,杭州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6000余件,均做到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800余件群众信访案件,均按规定答复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
除及时回及时办以外,杭州检察机关还通过缩短办理时间、引入信访代办制、开展公开听证等形式,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对于符合救助条件293件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发放救助金316.17万元,帮助因案致贫、返贫人员脱贫解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针对公开听证表示,当前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开听证工作,并将其作为检察重大的战略举措进行部署。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新的平台、窗口,既体现检察的司法属性、契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也是提高检察队伍自身能力的重要载体、抓手。下一步该省检察机关将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通过对一些案件的公开听证,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