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出台专项办法缓解基层融资还贷压力

22.12.2015  19:17

 为缓解镇(街道)短期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帮助落实转贷资金,12月中旬,慈溪市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出台《镇(街道)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将镇(街道)所属集体企业举借的政府性债务银行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纳入市级转贷资金使用范围,并明确资金具体用途、借款额度、期限、手续费及申请、审批、办理等过程。同时,对镇(街道)所属集体企业出面的政府性债务银行贷款,明确实行市级财政性存款存放与镇(街道)政府性投资项目贷款进行适度挂钩,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5%以内和上浮15%-30%之间的,分别按贷款发放额的40%和20%进行存款配比,有效缓解了镇(街道)融资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