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该县开展省城乡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前期大力推进“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资产股权等“三权”确权的基础上,该县县围绕“深化确权”、“打通平台”、“放大效益”三个重点,促进“实产”变“实权”、“实权”变“实钱”,进一步激发“三农”发展活力,加快城乡统筹进程,实现农村居民增收增利。截至目前,共出台农村产权相关细则、办法等文件22个指导具体工作,获批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点。全县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股权等两项权益确权率均达到100%,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年底全面完成,“四级联动”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农村金融全面提质扩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深化确权,破除体制障碍
一是推动三权“确权”提速提质。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林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对经营面积10亩以上、基础设施投入10万元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和30亩以上的林业经营主体的流转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553家单位及个人已领取流转经营权证,土地(林地)确权面积达58972.4亩;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进行分类处理,对来源合法的给予登记颁证,对超出面积采用“虚线划定”等方式提高发证率。截至目前,宅基地确权颁证率 94.98%,农房测绘完成72335户,近10万农户可领取房产证。
二是深化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已建立土地(林地)股份专业合作社31家。同时加快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工商登记,完善法人治理,规范股权分配模式、土地(林地)流转入股方式,充分保障集体经济收益权。制定出台《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清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德清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 <德清县农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德市监〔2014〕25号),完成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登记发证25家,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社登记发证46家。
三是促进户改红利充分释放。创造性提出“先确权,后户改”的思路,通过“三项确权”,进一步明晰了农村产权权属关系,农村居民可以在取消户籍性质标识的情况下继续享有原有合法权益,实现 “带房进城”、“带权进城”。同时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解土地对农村居民的束缚,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6919亩,林权流转面积2073亩,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1.94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75.1%,农村土地流转平均价格达到1000元每亩每年,最高为2000元每亩每年。
二是搭建平台,打通流转渠道
一是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搭建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农户终端“四级联动”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实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鉴证程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六统一”管理模式,目前各级平台已全部进入试运行。完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平台等软件设计,完成全县各村土地(林地)流转情况统计,收集并录入土地流转信息4000余条。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流转。出台《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26号)等流转机制相关的8个文件,划定交易对象的范围,目前确定10类进入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经济股权和村集体资产租赁使用权等4类均已完全满足交易条件。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交易行为,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00亩及以上的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100亩以下的在乡镇分中心进行。截至目前,已开展农村产权交易552笔,交易量5198万元。
三是积极探索,显化价值。探索建立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在完成《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德清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报省备案的基础上,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首批已在莫干山镇、三合乡选择业主积极性高,地块四至分明、权属清楚,规划明确条的4个区块进行先行先试,涉及总面积23亩,待省批复后组织实施,争取年底前形成制度性成果。
三是创新机制,放大综合效益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金融。建立农村综合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机制,将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资产、权利纳入贷款抵质押物品范围,采用产权抵押与信用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贷款授信额度。目前,已发放“三权”抵押贷款累计150笔,7676.8万元,其中,发放农房抵押贷款50户,金额728.8万元,发放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0户6948万元。此外农房抵押贷款授信2户,金额310万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户1.07亿元。成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积极开展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三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德银行建设。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已为651家“三农”、小微企业及900多名个人累计撮合资金12亿元,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双双突破五千万元,累计评定县级信用镇9个、信用村108个、信用户7.4万户,发放“道德银行”贷款22.49亿元。
二是优化农村宅基地配置。探索推进宅基地跨村跨镇置换。按照“村民自愿”、“资源集约”、“权跟人走”等原则,在武康镇、新市镇率先启动农房跨村集聚。目前,武康镇灯塔村已实现向上柏村跨村集聚安置建新农户130户,新增耕地119亩,节余土地指标66.3亩。新市镇蔡界村到城东村雁渔荡新村跨村置换计划总投资1.2亿元,安置点规划总户数186户,总人口约700人。全县异地集中置换宅基地1654户,其中跨村安置451户,集镇集中安置1203户。
三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通过深化改革,有效保障和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助力发展现代农业综合体。鼓励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发展合作农场,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相互参股,形成紧密利益共同体。成功创建现代农业园区20个,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26个,面积6.38万亩;拥有各级农业龙头企业11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9家、市级28家;家庭农场136家;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市级13家。同时,着力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补齐农民财产性收入这块“短板”,去年全县有7个村集体经济股权实现分红,总金额达181万元,最高的村达44.1万元。(湖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