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全面推进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自2014年3月省政府批复《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来,德清县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建设保护、创新社会治理等8大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在农村产权、户籍制度、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先后获得了国家“多规合一”等6项国家级试点和14项省级试点,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评为中国改革(2014)年度十大改革案例单位。根据第三方调查显示,德清县群众对城乡体改的整体综合满意度为92%。
一是围绕农村产权清晰化,全面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产权确权改革。在100%完成4459户“一户多宅”拆除和97913宗宅基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100%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实现农村宅基地跨镇跨村异地置换1654户,其中跨村安置451户,镇集中安置1203户;100%完成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农业经营面积50亩以上、林业30亩以上的流转经营权确权发证;100%完成全县160个村(居)的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颁发村民股权证9.07万本,实现“死产”变“活权”。
二是围绕农村产权市场化,全面推进“有效赋权,充分活权”的农村要素流转机制改革。建立四级联动的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目前,已有9大类农村产权交易品种进入流转交易平台,累计完成交易844笔,交易额7691万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75.8%;101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113家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完成工商登记;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三信”体系和道德银行建设,大力开展“普惠金融”,全面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推出农村承包收益权贷款等16类新型支农金融产品,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尺”,2014年新增涉农贷款28.8亿元,促进“活权”生“活钱”。
三是围绕农民市民化,全面推进“统一登记、城乡并轨”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统一户籍登记制度,全县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率先实现原城乡户籍背后33项中的30项福利差异并轨,并明确今后出台政策将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每年新增财政投入7000万元以上。
四是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城乡同质,普惠均衡”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供水、公交、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管理等城乡基础设施“五个一体化”运行机制;制定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并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土地承包权长期流转农村居民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政策,实现城乡医保、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三个并轨”,被征地农民月人均养老金由并轨前的405元上升到1615元;构建城乡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