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汽车类消费投诉猛增 工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该局受理汽车投诉468件,同比增长180.24%。汽车质量、营销合同、售后服务问题成为汽车消费投诉的三大热点。工商部门根据案例进行总结,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修过的车当新车卖
今年1月初,王女士在徐州市区三环东路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几天后,她在驾车途中不小心与别的车发生轻微碰撞。保险理赔过程中,她发现自己新买的车竟然有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记录。经向4S店查询,才知道她的车在出售前已经因挡风玻璃损坏报过保险维修。“4S店竟将修过的车当新车卖!”王女士向云龙区12315投诉中心举报。
云龙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介入调查。经协商,4S店向王女士赔偿2000元并提供价值5000元汽车保养卡。
以过“三包”期限为由乱收费
去年5月,薛女士在铜山区一家4S店买了一辆新车,今年2月14日到该4S店进行第三次保养维修。在保养过程中,她向维修员反映轿车的离合器有点问题,维修员只是踩了踩,称没问题。
之后,薛女士驾车去沛县,途中离合器踩不动了,挡也挂不上,而且噪声很大,无法行驶。于是,她拨打售后救援电话,而售后人员称路远不能去。薛女士只好就近找汽修厂,查出原因是变速箱的螺丝松动,需要更换螺丝。之后,她到4S店要求更换原装螺丝,4S店称其过了“三包”期限,需要收费,双方发生争执。
铜山区消协认为,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售后服务的权利,不该以超过“三包”期限为由乱收费。经调解,该4S店向薛女士赔礼道歉并更换原装螺丝。
不随车交付车辆合格证
李女士去年10月在铜山区一家4S店购车后,商家承诺3天至5天内提供车辆合格证,拖了3个多月,多次催促,商家还是一直推托。这期间,临时牌照多次到期,导致她刚买的新车无法办理车牌照,甚至不能上路行驶。李女士无奈之下,投诉到铜山区消协,在消协的调解下,商家提供了车辆合格证。
针对当前汽车消费维权投诉日渐增多趋势,徐州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
第一,消费者购车时,要认真按照交接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签字,一旦用户签字后发现瑕疵,有些质量问题就很难再分清责任。例如汽车的漆面,可以从45度角仔细看发动机罩和车顶平面,因为汽车上平面着漆效果最能体现喷漆工艺的水平,也是最容易暴露瑕疵的地方。
第二,保留好购车凭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能继续使用,以免因不正常使用造成车辆损坏,致使无法索赔。
第三,按照现在一些厂家的“三包”承诺,厂家对消费者擅自改装的汽车不再承担相应的售后索赔责任,因此,消费者对汽车的改装应慎重。
第四,选购汽车配件时,消费者应要求经销商在清单或发票上注明所购配件的生产厂家,并要求经销商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售后服务规定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