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向社会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4张目录清单

12.01.2015  11:23

  日前,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向社会公开发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4张目录清单。其中,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53项;政府行政权力5398项(不含垂直管理部门);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20项;市级政府性基金管理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20项。


  市政府在下发的有关通知中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要做到“目录以外无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对行政权力库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有关内容的更新调整。对“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市级政府性基金管理清单”,各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要做到“目录以外无收费”,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和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