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多头并进开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台州市局落实税务内部联合惩戒措施、全面推进落实联合惩戒工作开展,强化“黑名单”制度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多部门重协调,畅通渠道形成合力
联合地税局、发改委召开预备会议商讨落实本市19个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完善了落实机制。下发了《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开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税务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牵头召开了内部各处室联席会议,明确了稽查局、征管处、货物劳务处、纳税服务处、进出口处等部门落实税务管理联合惩戒措施职责与分工,并对2户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税务内部管理联合惩戒。
二、黑名单仔细选,狠抓典型提高威慑
一是全面梳理,抓准典型。对规定期限内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并对符合相关标准的案件逐一分析,从违法行为、涉案税额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仔细考量,共选择了两户典型案件作为联合惩戒实施对象。二是上下沟通,及时公告。按时将备选对象通过协查系统上报省局,同时向省局详细汇报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在取得上级同意批复之后,第一时间按规定公布。三是加强协作,落实惩戒。在案件公布后,由稽查局按照规范格式的要求,将案件资料移交国税内部各处室及外部19个联席部门,并建立案件跟踪及惩戒反馈机制,确保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的警示和威慑作用,加快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
三、立体化广宣传,强化引导社会共治
一是发放宣传册。向10个基层局发放“联合惩戒措施”宣传手册1500余份,放置在各个办税服务厅中,供纳税人免费取阅,方便纳税人学习。二是利用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在《台州日报》上刊发2次“联合惩戒措施”相关文章,在电视台进行新闻报道,扩大宣传受众面,提高宣传影响力。三是通过纳税服务平台进行宣传。在全市各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发“联合惩戒措施”,利用“税苑清风”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推送信息,提高纳税人关注度。四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对外利用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堂组织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联合惩戒措施”;对内组织稽查、征管、纳服、货劳、进出口等部门干部学习“联合惩戒措施”,提高业务素质,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生效。(胡佳 张梦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