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言行底线 直指庸懒散拖 奉化试行干部“负面清单”
浙江在线9月12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李攀 市委报道组 黄成峰 ) 干部干部,干字当先。针对少数干部“不在状态”的情况,日前,奉化市出台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负面清单”和容错机制,畅通干部能上能下的双向通道,让有位者有为、无为者让位,直指“平平安安占位子、舒舒服服领票子、庸庸碌碌混日子”的“太平官”庸懒病根。
无为也有过
“太平官”摘帽
“做工作时应付应付,太太平平坐等退休,这样的想法没了滋生空间。”说起这项新的干部管理机制,奉化市民政局副局长葛亚表坦言。今年以来,奉化有12名市管领导干部因触犯负面清单中的有关规定受到了组织处理,其中4名干部被免职,2名干部被诫勉谈话,6名干部调离原工作岗位,其中一名干部就来自民政局。
这次动真碰硬的“调整”,给当地所有的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公务员并不是“铁交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式的干部“软作为”,同样有被“摘帽”的风险。
不久前,奉化某街道一采砂场违规堆放占用基本农田,造成环境污染,被媒体曝光。经调查,该街道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袁某在此次事件中虽没有直接违规行为,但存在监管不力的失职行为,最终被直接免去了现职。同时,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被撤职,相关科室责任人受到记过或警告处分。
奉化市管领导干部余某也在被“下”的名单里头。他原本是奉化某局副局级干部,却在无正当理由及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7天,且电话关机联系不上,亲属朋友也无法确认其行踪。奉化组织部门立即会同市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余某平时还存在工作精力不集中、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检点等问题,有损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经研究给予余某免去副局级职务的组织处置。
奉化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被组织处理的这12名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责任落实不严不实、开展工作不深不细、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60项负面条目
直指庸懒病根
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太平官”如何“下”的探索,已不是个新鲜的话题。但是,如何让这些干部真正“下”之有道?地方组织部门又该建立起怎样的常态化、科学化的考核标准?
奉化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几年前,组织部门就在探索建立干部刚性退出机制,但过去的调整处置方案还是有些粗糙,可操作性不强。
今年初,奉化全面梳理分析了历年来干部违规违纪和调整处置有关情形,结合信访举报、社会舆情中群众反响强烈的不良言行,制订出台《奉化市实施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列出60项负面条目,细化明确种种“不适宜”的具体情形,进一步明晰干部言行准线,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退出机制。
记者在这份“负面清单”中看到,60条项目涵盖了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四方面。
除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作风不检点,存在赌博、吸毒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外,其他如“工作适应性差,到新岗位较长时间后仍难以有效打开工作局面”“工作中存在不催不办、不推不动、拖拉推诿、拈轻怕重等‘中梗阻’现象”等,也被纳入“负面清单”内,直接触及“太平官”的病根。
以这60项负面条目清单为扣分依据,奉化组织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负面影响程度、主体责任情况对涉事干部进行扣分,并根据累计扣分情况分类处置领导干部。在两年周期内,扣分值达到10分的,则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建议调整名单,组织部门根据其素质能力、个性特征、身体原因等实际情况,作出轮岗、改任、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能下也能上
激活干部队伍
出台“负面清单”,目的在于整治为官不为。而对于那些有能力却在工作中有失误,以及为了改革创新而“试错”的干部,不能简单地一“下”了之,更不能“一棍子打死”。
对此,商一军深有感触。高校对口专业毕业、熟悉业务、工作优秀,让他早早就成了奉化市环保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几年前,媒体曝光辖区企业偷排问题,因为这个事情,他不但被调整岗位,还摘掉了“副局长”的帽子。
“对于那一次调整,我没有异议。在环保局工作了20多年,对于一些基层企业的违规情况,确实因为工作时间久了而渐渐放松了监管力度,没有在第一时间加强监管。这件事情,作为分管领导需要承担责任。”商一军说。
在之后的几年里,商一军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自己环保专业的特长,做好当地住建局污水管道接纳的相关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在最近的一次组织考察之后,他被委派到粮食局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记者看到,在奉化的这项“负面清单”里头,还建立了干部的“召回”机制,扣分在5分到9分的人,被列入召回管理领导干部建议名单,采取离岗集中教育培训、安排实践岗位锻炼等办法,视情安排原职或给予相应组织处置,如果表现优秀且符合有关规定,这些干部也有“上”的机会。
此外,奉化配套出台了《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暂行办法》,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勤勉尽责,且满足“为创新发展敢试敢闯、先行先试的”等6种情形的,明确适用容错免责机制。
“一方面把舞台让出来,让敢于担责、德才兼备、作风正派的干部大有作为;一方面也把工作懒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干部剔除出去,真正形成公正公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奉化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畅通干部能上能下通道,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流动性,有利于激发队伍活力,减少庸政懒政情形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