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措施

26.02.2016  16:43

      优抚对象是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过特殊贡献的共和国功臣,是一个特殊的光荣群体。自2015年12月省编办核准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增加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的职能以来,该中心将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借鉴兄弟优抚医院做法,结合中心实际,在省厅优抚处指导下于近日出台文件,明确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措施。

      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措施包括三大内容:一是费用优惠。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全免,化验、放射等检查费及床位费、手术费、康复等费用减免;二是医疗优先。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三是服务优质。包括指有专人负责、派专人导诊服务;对杭州主城区有需求的住院优抚对象免费接送;对住院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提供免费医疗巡诊、上门健康咨询、电话回访等服务。     

      下一步,浙江民政康复中心将在省厅优抚处指导下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服务措施,使之成为体现和落实党和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怀,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