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院出席应对欧盟温室氟化气体法规应对指导会

29.12.2014  17:09
      为切实做好欧盟温室氟化气体法规的应对工作,省商务厅于12月25日召开了应对指导会,并邀请省标准化院一行专家就法规的影响及企业可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现场讲解。欧盟温室氟化气体法规(简称F-Gas 法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F-Gas法规的实施将直接对氟化工行业以及下游使用到F-Gas的企业产生影响。由于该法规基本对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F-Gas进行管控,所以我省对欧出口F-Gas或包含F-Gas产品和设备的企业都将受到冲击。出席的企业均为我省制冷剂出口的龙头企业,包括杭州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巨化集团公司,金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指导会主要就欧盟氟化气体法规(简称F-Gas 法规)概况、法规对企业的影响、企业的具体应对策略及案例等做具体的分析讲解,帮助相关企业尽快确认自身的出口产品是否在法规范围内,并积极应对避免触犯法规,争取在法规实施后将影响减少到最小。随后,与会的企业与专家就法规的影响情况及应对方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企业还向商务厅及省标准化院传递了氟化工行业对于政府支持其开展应对工作的需求,省标准化院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全力向企业提供支持,做好法规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