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仲裁院“三应三尽”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11.12.2015  10:12

      截至2015年11月底,云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439件,同比增长242%。就目前该县劳动争议案件来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争议形式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劳资矛盾依然突出。为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该县仲裁院始终坚持“三尽”原则。

      一是应调尽调。为将着重调解原则落在实处,坚持推行三重调解模式,即发生劳动争议进行案前、案中、案后三重调解,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充分遵循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对矛盾双方加以耐心的劝导,化被动为主动,争取早发现、早调处,掌握工作主动权,提高调解成功率。截止目前,共审结案件434件,调解402件,调解率为92.6%。

      二是应裁尽裁。处理劳动争议要坚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要杜绝出现“久调不决”现象。对于少数无法调和的矛盾,劳资双方往往通过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此,劳动仲裁作为中立方,不畏裁、不偏袒,客观分析,以法律为准绳,来认定事实,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同时,正确适用终局裁决,提高争议处理效能。针对小额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能让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仲裁效能。截止目前,该县共裁决案件32起,其中终局裁决22起,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援助使劳动者的诉求更加清晰明朗,使民工合法权益获得最大化保护。仲裁法援工作站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解答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同时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使群众广泛知悉。截止目前,仲裁立案受理法援案件279起,占案件总数的63.5%,对该县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云和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