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荣获全市森林消防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近日,丽水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通报全市森林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庆元县人民政府荣获“优秀单位”称号。2017年,庆元县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主抓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和队伍建设,开展森林消防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实现全年森林火灾“零”发生。
该县主要做法有:
一是抓住重点时期,重视宣传教育。森林消防工作,预防为先。该县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按照“坚持常规、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全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尤其是在春节前和3月中下旬,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出资10万元,在庆元电视台常年播放森林消防标语、滚动字幕和视屏短片;定制了5000把防火小扇子在“送电影下乡”活动现场发放。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如张贴标语,树立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还通过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消防群等各种载体开展宣传,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慎用火、严防火的意识。
二是严格火源管理,严防火灾发生。森林消防,火源管控是关键。该县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从严控制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在管人上下功夫,强化对农村老人、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责任。严格控制火源进山,在春节、春耕生产高峰期、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期,组织工作站、综合执法队员和护林人员,上路进山,开展防火巡查,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县乡村领导干部、党员、自愿者,全民动员,在交通要道和坟墓集中区设置卡点,开展绿色祭扫宣传、鲜花换香烛纸活动,严查烟花爆竹进山,确保将火源拒之山外。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扑救能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是基础。该县已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25支749人,部分队伍配备了通讯工具、扑火机具、防护用具,还为每一个队员投保了50.8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近几年来,该县大力推广“以水灭火”技术,目前已建成“以水灭火”队伍12支,购置了远程灭火炮、森林防火无人机等,较大程度提高了扑火队伍扑救森林大火的能力。同时,结合生态公益林建设,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共聘用护林员370名,采用护林员考勤系统进行GPS定位考勤,增加了防火队伍力量。
四是开展防火督查,重视责任落实。森林消防,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始终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森林消防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的管护区域、管护责任,层层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实现“管护无空档,落实无盲区”。为使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在春节、清明节和“十九大”期间,县指挥部组织督查小组,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乡镇开展防火督查,重点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野外火源管控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值班调度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基层一线、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准备措施落实到位。(庆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