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针对广西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部署了七大任务: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档,通过健全档案管理法规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档案执法检查、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等举措,形成较为完善的档案法规标准、高效的档案法治实施、严密的法治监管、有力的档案法治保障体系,实现档案治理法治化。二是全面加强档案馆库建设,通过加快各级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规范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实现到 “十三五”时期末,各级档案馆基本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满足未来30年以上需要的“五位一体”综合档案馆和各级机关基本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标准档案室”。三是着力抓好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通过丰富和优化档案馆藏、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源建设、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加强乡镇和城市社区档案工作等措施,促使各级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实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应交尽交,到“十三五”时期末,全区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十二五”时期末增长30%以上,档案资源更加齐全完整、丰富多元,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善。四是持续深化档案开发利用,通过加快推进档案依法开放、加强档案开发力度、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档案服务模式创新,档案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开放、档案信息整合共享程度取得实质性进展,百姓利用档案更加便捷。五是全力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档案数字化,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水平,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扎实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等,实现到2020年各级综合档案馆基本完成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基本实现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档案与信息社会融合加快,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与服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六是着力加强档案安全保障,通过强化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对各级档案馆(室)档案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档案抢救保护,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等举措,实现档案馆(室)基础建设显著改善,市、县(市、区)基本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五位一体”新型档案馆,档案安全保障的基本条件和应急机制、灾难恢复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健全,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七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强化档案干部培训,建立档案专家人才库,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实现科技兴档、人才立馆,档案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现代化培训手段广泛利用,档案专业队伍规模扩大,档案人才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为保障《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实现,《规划》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把档案馆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有关建设规划,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要切实担起领导职责,加强《规划》与各项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把档案馆(室)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征集、抢救保护等方面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要强化督查检查,建立规划落实责任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档案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为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