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5年第二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8.12.2015 12:30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高企认办〔2015〕11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拟对浙江劲光化工有限公司等119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高新处 周锦红
电 话:0571-87054044
传 真:8705402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508室(邮编:310006)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8.12.20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