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6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17.08.2016 13:08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高企认办〔2016〕6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拟对浙江苍南仪表厂等166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公示,公示时间从8月17日起,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高新处 胡峰俊 周锦红
电 话:0571-87054023,87054022
传 真:8705402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508室(邮编:310006)
附件:2016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17.08.201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