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印发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本站4月17日讯】近日,我厅印发《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紧紧围绕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全面剿灭劣五类水”等水利中心工作任务,以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遏制一般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水利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持续保持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六方面入手,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意见》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农村水利工程、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检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和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水利行业危化品安全管理,加强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研究我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强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六是大力开展安全宣教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避险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