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印发全县2021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确保松阳县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根据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松阳县林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全县2021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批示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弘扬和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森林生态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是宣传新修订的《森林法》以及《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着力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二是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森林防火对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意识。三是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知识、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四是正面宣传树立典型,深入挖掘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先进经验,着力培育工作榜样和典范;反面曝光形成震慑,及时通报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将“十大”典型案例(“丽水市森林火灾肇事追究失火罪十大案件”“松阳县森林火灾肇事追究失火罪十大案件”)宣传到位。五是积极宣传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公众微信号、防火码微信小程序等。
三、工作措施。 一是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在防火期尤其是在高森林火险时段和防火紧要时期,通过新闻媒体、流动宣传车、送电影下乡、LED大屏、微信、短信、彩旗、横幅等传统和现代手段,制造声势,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影,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该县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重点加强野外烧灰、烧杂草、吸烟、上山祭祀和其他生产性用火等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对相关人员登记宣传;通过森林防火码和检查站登记宣传,减少火源进山;通过对中小学校等的宣传教育,减少野外玩火和将防火宣传带回家等,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强化重要时期的宣传教育。加强建党100周年、传统节日、造林季节、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宣传教育。密切加强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协作,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执法大队、森林防火中心、基层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上路巡查,及时打击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宣传与打击两手抓。四是强化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推广防火码,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劝导工作。电力线路、重要设施和高危隐患区要设立警示牌、警示标语等醒目标志。五是做好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传。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结合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特别要突出祭祀用火管理,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有关森林经营单位及基层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抓落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宣传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护林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每个护林员都能熟练掌握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二是加强检查,落实宣传成效。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按照宣传计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时改进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务求取得实效。要组织检查组,深入重点区域,对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要求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和基层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有好的经验做法随时上报,以便交流推广。
(松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