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4.12.2014  12:45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是当今国家十分重视的社会问题,有学者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环境污染和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多年来居高不下,并且趋势日益见长。从违法犯罪数量上看,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占社会总违法犯罪数量比例的40%以上,并且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低龄化明显;从人员结构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外来流动人员的无业人员和务工人员为主,还有在校学生也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在这类在校学生人群中,又以初中生和高中生为主体。是因为初中到高中这个阶段是青少年发育成长的重要时期,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心理和生理都很不成熟,所以被犯罪学界和社会学界称为“危险年龄段”,他们极易受到社会不良文化影响而跌入违法犯罪深渊;从违法犯罪类型来看,以侵犯财产违法犯罪为主,基本上占了一半,不计后果的暴力型犯罪突出,特别是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案件占了很大的比例,共同犯罪和结伙作案突出,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也有增加的趋势。从违法犯罪手段和目的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手段呈现成年化、智能化和成熟化,他们会制作计划,分工合作,并且运用网络等高科技设备作为犯案的工具和运用反侦察的手段防止追踪,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大多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由于他们的冲动和模仿心理,大多表现作案动机简单,激情犯罪突出,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动辄伤人。这些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形不仅困扰着社会,还给家庭带来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今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府立法,强化流动人口服务保障


  截至目前,全市流动人口已达218万余人,并将逐年增多,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流动人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比如我办拟草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居住证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出入境证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服务保障功能,为青少年在异地上学、生活、发展提供法律化制度。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青少年预防犯罪的意识


  针对网络日益普及,一些青少年们沉浸在虚拟世界,在游戏等网络世界中沉沦等问题。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往往会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差异,由于技术的差异,有关部门对网络上的内容很难做到严格的审查和核实,从而导致许多不良的信息充斥着网络,尤其是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在网上广为传播,加之青少年正处于危险年龄段,易受这些负面元素影响,很容易使青少年陷入道德危机和自我控制危机。针对这一原因,我办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行政复议诉讼知识,引导青少年运用合法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示范创建活动中,开展图说我们价值观法制宣传活动,制作法治标语板牌,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积极参与普法办举办合肥法治文化建设宣传展板创意制作比赛,荣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开展结对帮扶,强化青少年的社会融入感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着生存压力,人们都在为了生存而拼搏。父母为了家庭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了子女能够生活的更好而不断的奋斗着。可是也正因为如此,在传统教育体制下,父母往往将教育完全寄希望于学校,而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缺乏与子女之间的交流,导致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留守儿童等,即便在城市中,父母也会因为工作而忽视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针对这一情形,我办领导到肥西县丰乐镇安河村开展困难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看望了该村10名特困留守儿童。在看望中,我办领导与留守儿童代表进行了亲切交谈,认真询问了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还参观了该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并给留守儿童们带去了书包、文具盒等学习用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科学立法,为保护青少年提供法制保障


  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成为学习工作必备的载体和渠道,为了更好的管理网络,需要必要的法律依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内容,为了能够给青少年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我办力求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规范网络文化,以便针对网络中不良文化的传播追究相应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要求加强青少年的道德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办将在全市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众自身的道德素养,以此来促进青少年们道德素养的提高。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更为重要的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自身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们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思考,是否会触及法律,指导他们的行为,避免实施违法行为。


  (三)注重结对帮扶,关爱青少年的成长


  随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在广大农村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们深切的感受到要动员倡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为特殊困境儿童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一,我办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探索长效关爱服务机制,推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