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落实2015年度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专项抽查情况整改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计〔2015〕50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要求落实2015年度 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专项抽查情况 整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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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宁波市不发): 我厅委托中洲和同方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于今年9月中旬至11月上旬对2015年度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进行专项抽查,抽查市本级及县(市、区)24个,涉及转移支付面上切块专项资金75747万元,其中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资金62047万元、水利管理资金13700万元。从抽查情况看,各地坚决贯彻“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实施细则、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管理,扎实推进省级切块资金安排的水利项目,并大规模带动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抽查发现,各地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印发,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和专项分解安排明显滞后,少数地方切块专项资金尚未全部分解到具体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重滞后。 2、部分地方切块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超出省规定类型项目,甚至安排到以前年度已经完成的面上水利项目,少数项目分解的切块专项资金超过该项目工程总投资。 3、少数地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入账原始票据、资金收付管理以及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管理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4、部分地方未及时将年度面上水利项目数据录入计划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系统的及时率、录入系统数据的正确率不高。 二、整改意见和建议 1、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加快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分解安排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拨付率。 2、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对超出使用范围的专项资金,要抓紧商财政部门落实整改,收回专项资金按规定范围重新安排。 3、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4、各地要高度重视年度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和水利管理数据录入工作。完成年度面上水利项目数据录入计划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录入系统的及时率、录入系统数据的正确率。 5、有关市、县(市、区)要按照以上整改意见,于2016年1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水利厅,厅相应职能处室要认真指导各地进行整改落实工作。同时,今年未被抽到的市、县(市、区),务必对照问题,主动开展自查,按同样要求完成整改。专项资金抽查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2016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
附件:2015年度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专项抽查发现主要问题统计表
浙江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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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