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计量院完成2018年度眼镜产品质量比对活动

30.10.2018  17:5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全省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质监局)首次对省内7个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开展产品质量比对活动。
      省计量院作为产品质量比对活动主导实验室,联合临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浙江省太阳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瓯海区质量技术监督所(浙江省眼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起草比对活动方案,并对产品质量进行比对。
      此次比对活动抽样太阳镜185批次、买样8批次;抽样老视成镜14批次、买样3批次。与常规监督抽查区别的是:1、抽样工作由所在地的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部门承担,真正实施抽检分离;2、对产品内销、外销、代加工的生产企业实施统一抽样;3、在原产品质量评价规则的基础上,太阳镜产品检验增加了抗汗腐蚀项目、偏光镜片的轴位偏差项目和光学性能项目。老视成镜产品检验增加了抗汗腐蚀项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项目;4、对省外企业生产的中、高档品牌的太阳镜、老视成镜进行同步买样比对;5、与区域产品检验机构资源共享,更好服务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
      通过高要求的综合比对后,省计量院参与比对的工作人员还详细分析了眼镜产品在原材料、工艺、装配、检验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的对策和建议,为临海市、瓯海区成为眼镜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