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度市、县(市、区)“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情况的通报

29.12.2016  20:39

浙科发条〔2016〕233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2016年,在各市、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在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和企业的积极参与下,全省共有1100余家科技创新载体为9150家企业提供服务28000余次,全省累计发放创新券达到6.5余亿元,使用金额达到3.6余亿元,有力推动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优化了科技资源配置,促进了产学研深度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方案》(浙科发条〔2015〕21号)和《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浙科发政〔2015〕20号),经研究,确定杭州市等5个市、长兴县等29个县(市、区)为2016年度“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优秀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进一步推进普惠制创新券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纵深发展。

特此通报。

 

附件:1.2016年度市、县(市、区)“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情况

附件:2.2017年各市创新券发放与使用额度指导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2月2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