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民宗局召开2014年度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
2014年12月31日,余杭区民宗局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沈旭微,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朱学猛,副局长姚国民、吴敏华及区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沈旭微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区宗教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宗教工作的新形势和该区宗教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区各宗教团体一年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关系到宗教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宗教的社会形象,更关系到宗教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把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和认真领会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余杭宗教工作早迈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他指出,宗教活动场所“人事、教风、财务、活动、建设、制度”六个方面统一管理的提出,是立足该区各宗教团体实际,有效发挥宗教团体自我管理作用的有益探索,是宗教活动场所融入大社会管理格局的内在要求,更是将法治理念引入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生动实践。他强调,要通过引导宗教团体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规章制度,对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实施统一的“六统一”管理,使宗教团体成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有效延伸和补充,以弥补宗教事务外部监管的不足,实现宗教领域由他律向自律转变,从而进一步提高余杭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规范管理、法治管理水平。
沈部长进一步指出,2015年是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的重要一年。各宗教团体要紧紧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六统一”管理这一主线,从宗教事务管理社会化、宗教团体作用实体化、民间信仰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入手,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举措,不断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他要求,各宗教团体要切实履行团体的主体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带头践行好“六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同时要发挥好团体率先垂范作用,认真学习和体会“六统一”管理的主要内容,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努力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使“六统一”管理真正内化为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标准,不断提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会上,区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结合本宗教实际,就宗教活动场所“六统一”管理办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并提出了一系列兼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