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省市县水利工作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办〔2017〕2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市县 水利工作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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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厅直属各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水利工作肩负重大任务、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守规矩、有作为、讲奉献”,深入开展“千人万项”活动,扎实推进G20峰会服务保障、防汛防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河湖库塘清淤、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开门红”。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根据《浙江省市县年度水利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经组织量化评议考核,厅党组决定,绍兴市等6个市级水利部门和德清县等38个县(市、区)级水利部门为2016年度浙江省市县水利工作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优秀单位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水利部门要向优秀单位学习,按照“要只争朝夕、大干水利”“聚焦防洪排涝、防灾减灾”“把防洪排涝作为‘五水共治’的核心任务来抓”的新要求,以铁的担当、铁的作风、铁的行动,全力抓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提速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严格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附件:2016年度全省市县水利工作综合考核优秀市县名单(按得分排序)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2016年度全省市县水利工作综合考核 优秀市县名单 (按得分高低排序)
一、市级水利部门 绍兴市、温州市、湖州市、宁波市、杭州市、台州市。 二、县级水利部门 德清县、诸暨市、舟山市定海区、余姚市、杭州市萧山区、浦江县、长兴县、平湖市、平阳县、三门县、龙泉市、江山市、海宁市、永嘉县、绍兴市柯桥区、永康市、瑞安市、遂昌县、桐乡市、松阳县、宁波市鄞州区、温岭市、天台县、衢州市衢江区、宁海县、舟山市普陀区、湖州市南浔区、宁波市奉化区、兰溪市、青田县、安吉县、仙居县、嘉善县、玉环县、绍兴市上虞区、温州市瓯海区、缙云县、建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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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有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