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名单公示
27.12.2016 01:32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第九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水农〔2016〕28号)要求,经公开遴选打分和择优推荐,拟确定海宁市等15个县(市、区)为浙江省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海宁市、德清县、湖州市南浔区、淳安县、嘉善县、舟山市普陀区、龙游县、建德市、嘉兴市南湖区、江山市、磐安县、衢州市衢江区、衢州市柯城区、新昌县、天台县。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省水利厅农水局 麻勇进 0571-87826703
省财政厅农业处 黄建勇 0571-87056579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6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7.12.2016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