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提出5年内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28.05.2015  13:06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杭法十条”。以严格执法为重点,在依法行政上走在前列,是杭法十条的重要内容。日前,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改革方向:
  1.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外,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 除了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3. 至2017年年底,政府主要执法部门要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简政放权会有哪些进一步动作
  案例助读:
  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去年,我市向社会公示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将部门上报的14476项权力事项进行大幅清理规范,保留权力事项3215项,下放1012项,清减率达70.8%。
  
   改革方向:
  特别提出“严格控制部门新增权力事项”。
  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动态管理机制。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建立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及动态管理机制,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置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并向社会公布。
  完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加快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及其运行流程从“线下到线上”。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推进事业机构“同类别、同性质”综合设置。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多证(照)合一”模式,深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统计证、企业公章“五证一章” 联发制度,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法治政府建设依靠哪些制度“保驾护航
  案例助读:
  去年底,杭州市政府聘请首批10位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今年底,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有条件、有需求的市级主要执法部门要建立法律顾问队伍;至2017年年底,政府主要执法部门要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改革方向:
  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绩效评估、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制度。
  健全立法草案委托起草制度,专业性较强的立法草案可以委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起草;健全立法听证制度,立法事项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或者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应当以公开方式进行立法听证。改进立法调研,建立和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未纳入“三统一”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完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建立立法后评估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拓展政府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建立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制度。
  
   怎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案例助读:
  很多行政执法部门聘用临时工代替执法,由此导致的执法冲突也常有发生。对此,此次意见就明确,今后杭州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为正式工作人员,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改革方向: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合理划定综合执法领域,整合部门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增强基层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为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及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完善执法文书,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
  
   政务公开将公开到何种程度
  案例助读:
  目前,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先行完成一期建设,全市31家市本级单位的主项300项(子项488项)行政审批事项接入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
  
   改革方向: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等8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草案,深化全口径预决算人大审查和向社会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和力度,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重点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信息,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以及环境污染等涉及民生问题的信息。(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