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12.12.2017  20:32

      近日,省质监局发布了2017年全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气瓶检验机构行政许可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此次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的原则,采取临时通知和直达现场的方式,通过巡查生产和检验现场,查阅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抽查产品技术档案和生产、检验检测记录与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交谈提问等多种方法,对被抽查对象是否持续保持许可资源条件、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管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是否自觉接受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等多方面进行检查。同时通过座谈、交流提问等方式对各地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情况、鉴定评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廉政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全省共抽查89家单位,其中锅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9家,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3家,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安装单位26家,电梯安装修理单位20家,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3家和气瓶检验机构8家。
      从抽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获证单位能持续保持许可资源条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检验检测活动,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质量保证体系,自觉接受现场安全监察和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工作。但是,部分单位存在资源条件不足、质量管理体系和档案管理较为混乱、产品质量把控不严等主要问题。其中,资源条件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宁波市欣昱豪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中鼎建设机械有限公司、金华市凯信电梯有限公司、舟山市鼎兴楼宇设备维护有限公司、温州兰克阀业有限公司;不再具备生产条件且情节严重的有:文成县顺兴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科特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波威(宁波)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下步,我省各级质监部门将督促被抽查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特别是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严格督促整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吊销或注销许可证。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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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蓝剑4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收官
    2017年7月中旬至10月底,我省开展了“蓝剑4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各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此次行动和平安浙江及19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相应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以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为中心,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重点排查、检查。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4263人次,检查企业14774家,与街道、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586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381项,严重隐患459项,行政处罚金额1017.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