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17.02.2017  14:08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浙水办计〔2017〕4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

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今年规划计划工作圆满完成。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2017 年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工作要点》,现制定全省2017年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着力完善水利规划体系

1.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一是修订水利规划管理办法。在原水利规划暂行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浙江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明晰组织管理。水利规划按三类进行管理,一类规划是指钱塘江、瓯江等干流为省级河道的流域规划。二类规划是指一类规划范围外的中小河流综合规划。三类规划是指发展、建设类等其他规划,由属地组织。三是强化规划约束。厘清各类规划关系,二类规划必须服从一类规划,三类规划要以一类、二类规划为基础进行编制。规划提出的控制性指标必须严格落实。

2.完成四大流域综合规划报批。一是修改完善。加强椒江河口建闸、飞云江河势稳定等关键问题研究,更新水平年数据,尽快完成修改工作。二是完成报批。曹娥江、椒江、鳌江、飞云江四大流域综合规划力争上半年报批。

3.完成三大流域防洪规划报批。一是指导思想。继续由上一轮“规划带工程”向“规划促管理”转变,按照“分级设防、系统治理”要求,强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流域管理的规划基础。二是规划重点。明确干支流汇合口、行政交界断面的流量控制指标,确定各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划定规划堤线,并充分挖掘现有控制性枢纽工程的防洪潜力。三是完成报批。突出加快浦阳江流域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有关关键专题的研讨论证。钱塘江、瓯江、浦阳江流域三大防洪规划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力争年底前上报省政府。

4.继续抓好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服从一类规划。中小河流规划都是二类规划,其出口断面流量必须服从所在流域的一类规划的控制要求。二是加强规划约束。引导城镇化进程与流域整体防洪能力相适应,既要对流域内城镇防洪、水资源起到保障作用,又要约束城镇过度开发,避免洪水过快归槽。三是突出流域特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利于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体现文化传承和民俗风情,确保综合整治一条、成效凸显一条、河流美丽一条(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加快推进百项千亿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5.确保完成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一是年度目标。今年全省计划推进56项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详见附件),其中 49项列入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责任书,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确保年度完成可研批复15项以上、可研审查20项以上。二是分解落实。各地要对照年度前期工作目标,逐项逐月分解落实工作计划,并联同步推进可研及前置专题;水利厅将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加快审查。

6.出台百项千亿防洪排涝项目前期审查指导意见。一是进一步明确审查权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萧绍、温州、台州沿海平原扩排项目审查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设区市,前置专题同步下放,由当地负责前期设计招投标。二是确保防洪排涝达标。要科学谋划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内容,确保规划工程实施后,全省五大江河干流堤防总体达到规划标准,五大平原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标准。三是核定省级资金补助范围。省级资金补助范围主要是起到防洪排涝作用的部分,水利厅将组织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概算进行核定,按核定投资、现行政策进行补助。

7.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一是加大前期经费投入。各地要主动衔接财政等部门,加大百项千亿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省级将根据项目前期合同,加大前期经费补助。二是主动加强技术指导。水利厅将利用千人万项专家组,点对点、一对一开展项目前期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三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设计、咨询等技术单位要优化配置技术力量,合理保障工作周期,切实把工程方案做全、做实、做深、做细,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8.加强项目前期储备。一是加强项目前期研究。对于杭嘉湖的里畈水库扩容、乍浦塘、麻径港等项目要加强前期研究,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启动前期工作。二是百项千亿项目库动态管理。百项千亿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8月底前组织申报,对于规划依据充分、前期论证到位的项目,履行程序后纳入百项千亿项目库。

三、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

9.确保完成年度水利投资目标。一是年度目标。今年全省水利投资确保完成500亿元,力争完成540亿元(详见附件),完成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投资215亿元。二是水利部要求。今年中央投资计划执行要求仍是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率90%以上,其他水利工程完成率80%以上。

10.及时分解中央和省级投资计划。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中央财政资金第一批已经提前下达,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已在今年1月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10亿元分解下达。二是提前下达省级资金。今年共落实省级资金81.3亿元(含2016年追加及围垦),第一批51.3亿元已于去年10月底前下达,下达率63%,剩余资金在3月底前全部下达。三是地方务必按期分解。各地水利主管部门要积极商发改、财政部门,按要求及时分解、转达省级以上计划和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在20个工作日内、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要在30日内、省级投资计划要在60日内分解转达完毕。

11.深入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一是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各地要以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弥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缺口。二是争取各类基金资金。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积极争取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投入。2017年将开展投融资体制机制调研,积极培育PPP中介,探索建立省级水利基金的可行性。三是争取各家银行资金。多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的低利率政策贷款,用好农行等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四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领域(PPP合作)。

12.按要求组织编制2018年预算。一是时间要求。今年7月前后按要求申报下个年度中央投资建议计划,8月底申报省级投资建议计划。二是项目库要求。省级已经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和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为基础,建立了省级专项重大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各地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建好县级项目库,切实抓好入库公示、项目库管理、择优申报等工作。三是前期要求。各地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明年省级专项预算编制,重大项目必须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面上项目必须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

四、切实加强水利综合工作

13.加强党风廉洁和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双岗双责”,制定水利厅规划计划防控手册,强化廉政风险和失职渎职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积极践行“守规矩、有作为、讲奉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一支能征善战的水利“铁军”。

14.加强水利计划统计工作。一是完善管理经费统计。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经费统计内容、指标设置等方面再进一步修改完善,逐步扩大管理经费的统计口径,实现管理经费“全口径”统计。二是注重统计过程管理。专门针对重大项目、重点指标,将开展不定期的数据抽查。同时加强水利厅及市县水利部门内部处(科)室之间的数据衔接。三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及时科学真实报送数据,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5.加强扶贫和援疆援藏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和援疆援藏系列要求,从规划、项目、资金、技术等各个方面牵头组织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17年全省水利完成投资计划表

2.2017年全省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计划表

3.2017年全省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