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28.02.2015  16:32

      2013年是《统计法》颁布30周年,也是统计“六五”普法教育的攻坚之年,为认真抓好我市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统调〔2013〕14号)文件的安排和部署,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局队及各地统计局(调查队)党组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二、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活动。 市局队将根据市依普办、市法制办的要求,结合全市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的实际,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知识测试。各地统计局(调查队)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学习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制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统计法制知识讲座。 市局队将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与市依普办联合举办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参加统计法制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广大市管领导干部的依法统计工作意识。各地统计局(调查队)也要抢抓机遇,积极与当地依普(普法)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当地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时间安排7月至9月)

      四、认真做好 六五 普法中期自查迎检工作。 市局队将根据市依普办的要求,对2011年以来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总结,并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验收组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各地统计局(调查队)要根据市局队和当地依普(普法)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统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确保全市统计系统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时间安排3月至10月)

      五、切实做好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普法培训。 市局队今年将继续在市委党校举办二期乡镇(街道)统计员统计工作培训班,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制知识的培训。各地统计局(调查队)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训。(时间安排6月至10月)

      六、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 市局队将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以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工作巡查等为载体,向被检查单位的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各地统计局(调查队)要以第三次经济普查、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为契机,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时间安排3月至12月)

      七、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市局队将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契机,以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纪念日等为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统计局(调查队)要在继续做好以广场咨询、悬挂横幅、板报长廊等为载体的传统普法宣教模式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传媒,不断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八、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 市局队根据新时期下统计普法工作的需要,开发了全市统计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市局队将组织全市统计调查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全面推广统计普法电子台帐平台;今年,市局队将根据市依普办的要求,继续做好统计普法素材的报送工作,定期向有关单位报送与施行统计法律法规有关、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及警示意义的法制信息和案例。各地统计局(调查队)要高度重视统计普法电子台帐系统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训;进一步健全本地区统计普法素材报送工作机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和宣传效果。(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2013年全市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

法律知识学习进度安排

 

           

统计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第一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公务员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季度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第三季度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第四季度

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行政强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