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14.07.2016  15: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及平阳县财政局的意见,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因工作需要,对不动产登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附件一项目需求)。

二、报名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函(附件二):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密封袋封口处必须用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四、报价:

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

五、评审: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

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平阳县平阳大厦19楼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七、开标:

时间:  2016年7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平阳县平阳大厦19楼会议室。

八、采购咨询电话:王先生:0577-58120818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七月八日 

附件一:项目需求

附件二:报价函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