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举办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培训班
30.11.2017 07:18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提升教职人员素质,切实提高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爱教意识和宗教政策法规水平,11月23日,平湖市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培训班在市社会主义学校举行。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会计、出纳,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所在村(社区)分管负责人以及各镇街道统战委员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省民宗委政法处副处长郭家明,嘉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陈国华授课。
在上午的培训中,省民宗委政法处副处长郭家明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作了详细解读,使全体学员充分认识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对于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在下午的培训中,嘉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陈国华用生动的案例,解答了国法与教规的基本概念、国法与教规的联系以及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三个问题,教导宗教界要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要恪守教规,纯正教风,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大力弘扬宗教善文化。
平湖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张永良在培训小结时对当前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要求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正确处理好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场所班子自身建设,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金平湖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30.11.2017 07:18
海宁市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暨教风建设培训班
12月8日下午,民族宗教局
绍兴市举办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