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被命名为2014年度丽水市“平安林区”

22.01.2015  15:43

  日前,莲都区被丽水市林业局命名为2014年度丽水市“平安林区”。

  2014年,莲都区林业系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优化生态、改善民生”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预防和控制涉林违法犯罪、森林消防、山林纠纷调处、有害生物防控、涉林信访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了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目标。

  全年侦破各类破坏森林刑事案件10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44起;处置森林火灾1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春节与清明期间实现火灾零发生,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平稳;办结信访件23件,信访回复率100%,未出现越级上访情况;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了涉林刑事案件和森林火灾案件大幅度下降、涉林信访明显减少、涉林纠纷有效化解、森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严密、林区治安稳定有序、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满意度更高以及全社会关注林业的热情更浓的目标,有力地推进该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林业发展目标。有力服务和保障了“平安丽水”建设。(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