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21.01.2016 02:1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近日,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了全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金华市金东区、义乌市、永康市等3个集体获“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称号。金华市林业局胡元斌等10名个人获“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2010年,我省启动实施了“1818”平原绿化行动,提出到2015年全省新增平原造林180万亩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以上。几年来,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富”、“两美”金华建设目标,以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载体,不断加大平原绿化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金华市共新增平原绿化面积19.5万亩,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9.7%,比2010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平原地区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森林金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金华市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1.01.2016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