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1818”平原绿化行动建设富有成效

26.08.2015  15:03

  近年来,长兴县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五水共治”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目标,大力加快平原绿化建设,富有成效。

  从2010年启动“1818”平原绿化行动以来,各类平原绿化面积新增12.5万亩(含今年正在实施至下半年可新增700亩)。截至目前,全县平原绿化总面积达49.36万亩,平原绿化林木覆盖率37.58%。其中:城区绿化覆盖率45.8%,绿地率41.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92平方米;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37.1%,村庄绿化覆盖率34.6%;公路、铁路、河道等四边宜绿化区域绿化率达98%以上,农田林网绿化率98.2%;创建森林城镇7个(省级2个、市级5个)、森林村庄72个(省级25个、市级47个)。

  长兴县“1818”平原绿化行动取得的成绩主要是采取了以下2个措施: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目标。自2010年3月10日第一次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以来,长兴县迅即贯彻落实省委精神和省厅“1818”平原绿化行动部署,按照“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设森林浙江”的总目标,于2010年初正式启动实施。长兴县委县政府思想高度重视认识高度统一,根据每年的座谈会精神,结合全省“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和长兴实际,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积极构建“太湖望县·锦绣长兴”,并逐步树立了“生态建设以林为先、生态文明从林开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明确提出以平原绿化为重点、以建设“森林长兴”为目标,着力发展好生态林业、富民林业和人文林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绿委办成立了专项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规划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统筹领导、部门间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紧密协作的工作格局,全面掀起了“建森林长兴、绿长兴大地、富长兴百姓”的工作热潮。长兴县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努力得到了省委的认可,2011年3月份长兴县成功召开了第二次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

  二是落实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扶持。长兴县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全县平原绿化建设,在修编县域规划布局、预留绿化建设用地基础上,通过征地建绿、租地造绿、拆违植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来大力推进平原绿化。在推进集镇、村庄等“点”上绿化方面:政府三年免费配送所有乡村绿化用苗110多万株打造星级绿色村庄,并对创建省市级森林村庄、市级森林单位的分别给予5万、1万和0.5万的补助,每年对20多个开展市级以上美丽乡村建设给予300万/村的补助;在推进公路、铁路河道等“线”上绿化方面:采用林苗结合模式,政府承担全部土地租金、大户出资种植管护,来推进重要通道沿线两侧各50-200米景观绿化带建设1万多亩;在推进树圃片林、精品园等“面”上绿化方面:对新发展乡土彩色珍贵苗木的给予100-300元/亩的补助,对开展种子种苗工程、新品种引进、精品苗木培育等基地建设的给予20万/个的补助,对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给予农推联盟2-5万的补助。政策的驱动,有效激活了民资、带动了发展,为全县平原绿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