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公建民办公助”走出学前教育提升新路径

15.12.2015  18:16

近些年来,常山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学前教育提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来抓,特别是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加大了财政性学前教育扶持力度,近两年总计投入财政性经费8000余万元用于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园建设、园舍安保设施人员配置、非编教师待遇保障等,并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该县现有幼儿园102所,其中省一级幼儿园2所,省二级幼儿园14所,省三级幼儿园67所,等级园覆盖面为93.21%,教师持证率从2014年的41.11%提升到76.03%,并在学前三年入园率、教师学历提升和无证园整治等工作上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职责,抓强乡镇中心园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个性化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乡镇学前教育主体责任。通过争取省特扶资金、县乡财政自筹资金和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先后完成了球川、辉埠、芳村、新都、宋畈等多所省二级以上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二是创新机制,抓活办园模式改革。按照“宜民则民、政府托底”的思路,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精品幼儿园。在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办学上,采取“公建公办”、“公建民办”、“民建民办”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今年,衢州手拉手幼教集团已入驻芳村、宋畈、东案等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同时,县教育局出台《关于组建幼教集团的实施意见》,正积极筹建该县首个幼教集团,在探索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引入社会资金、优秀管理团队上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尝试,初显成效。

三是加大扶助,抓好办学条件目标。该县在全市率先出台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不少于200万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幼儿园建设补助、升等奖励和教师资格证考证奖励等。同时,充分利用撤并学校的闲置校舍等公共资源,优先考虑改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公建民办”的办园模式基础上,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教师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政策。对公建民办幼儿园按普惠性幼儿园标准收费,同时政府加大扶助力度,除免除其办园始5年租金,对实施改扩建的按投入总额的20%实施补助外,还将派驻公办教师和保安,其工资待遇均由县财政承担,并同步享受省市县出台的其他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相关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