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习新《环保法》

10.06.2015  11:35
 

近日,余杭区召开第五十三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区政府常务会议成员和列席会议同志,认真听取了区环保局局长姚云良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区委副书记、区长朱华强调,要学好用好《环保法》,扎实推进余杭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之路。

  新修订的《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围绕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以严格的法律条款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确定了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专业领域行政法。

  在听取区环保局对新修订的《环保法》的解读后,与会人员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区长朱华表示,各级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环保法》,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履行好《环保法》赋予的职责,依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加大依法监督和执法力度。要注重方法手段的创新,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环保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保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