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通过三大举措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服务。一是市政府及各部门年初就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继续实行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制定保障措施,有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经常带领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工程现场,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市政府领导每月二次以上召开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建设项目遇到的重大问题;发改委也进一步健全了重点建设推进会制度,每周四与相关部门一道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切实落实重大项项目协调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逐一攻坚、狠抓落实,较好地解决项目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区、县(市)、各开发区管委会坚持按周、按旬、按月掌握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对问题项目、难点项目进行及时督查协调,切实做到“点对点”指导工作,“面对面”解决问题。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发改部门积极会同国土、规划、建设、环保以及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努力改进服务手段、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探索并推进重点项目代办制、承诺办理制,建设项目测绘“三测合一”,环评备案制等一系列创新程序使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取得较好成效。
(二)创新手段强化要素保障。资金方面,在争取上级支持、本级财政安排的基础上,加强银企对接、力促越商回归、择优债券增发,并积极推广PPP模式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用地方面,市发改、国土等部门注重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建设用地需求,及时对项目进行梳理、跟踪,加强用地组件报批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汇报衔接。今年以来全市的省重点项目争取到省留基础设施用地指标 3859 亩。特别是市里牵头组织实施的杭绍台高速公路,通过申报国家战备公路,可获得国家指标近17000亩,有力地确保了工程今年关键节点开工,并为明年上半年全线建设创造了条件。
(三)加强考核强化宣传造势。一是各级各部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工程开展督促推进工作,把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作为督查重点,坚持“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提高了区、县及各部门工作实绩考评中项目建设考核指标权重。二是重视宣传造势,主要报纸、电台开辟“重点项目进行时”等专栏,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突出营造氛围、宣传成效、树立典型,激励全市上下互学互比、比学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