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政府批复《湖州市水土保持规划》

07.01.2016  11:07

 

 

【本站1月7日讯】近日,《湖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市政府批复,市水利局联合市发改委予以印发并公布了市级及市县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规划》在开展全市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了全市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及2020年、2030年总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了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定,以及易发生水土流失其它区域的界定,提出了水土资源优化配置及防治措施,并提出了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对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该市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规划》的实施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五水共治”的思路和部署,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加强预防保护,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为保护全市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