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局从三个层面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30.05.2016  22:47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石,是统计工作“三个提高”的有力保障。近年来,乐清市统计局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从部门、镇街和企业三个层面着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强化部门统计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督促承担部门(行业)统计职能的部门要设置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统计负责人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统计档案的完整性。三是要求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管理责任制,采取科学规范的方法,对本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并自觉接受市统计局的监督和检查。四是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统计工作具体职责和任务,落实统计联络人员,同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召集人,专门研究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部门数出有据,口径统一,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促进乡镇(街道)统计规范。 一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议的文件。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全市乡镇、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核定的实施意见》(乐委办〔2016〕6号),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单设统计中心,机构负责人按股级配备。市府办印发了《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区划调整中加强统计机构及队伍建设的通知》(乐政办函〔2016〕3号),要求在乡镇(街道)区划调整中,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得少于调整前各乡镇(街道)配备编制数,经济总量大、人口数量多的乡镇(街道)应适当增加统计人员编制。二是对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督导。目前湖雾镇、仙溪镇、智仁乡、龙西乡、岭底乡配备了2名专职统计人员,其他镇街都配备了3-8名专业统计人员,柳市镇配备了12名统计人员。三是加强统计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统计基础建设、及时上报报表、确保数据质量、名录库维护和“小升规”工作、统计法制建设、“三农普”工作、统计分析和信息等,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由市政府发文表彰。四是坚持对乡镇(街道)走访和对接。每位局班子成员每月带领专业人员走访4-5个乡镇(街道),指导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业务培训和重点业务统计工作,督促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好辖区内“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和数据审核工作。五是每年对2-3个乡镇(街道)进行统计巡查。检查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名录库建设、规范化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等统计基础建设和工作保障情况,农业统计、限额以下服务业统计、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开展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等,促进乡镇(街道)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 

   三、提升企业统计能力。 一是加强对企业统计员的业务培训及上报数据的审核力度,全方位提升企业的统计能力,确保企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推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检查统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否参加继续教育,制度是否完善,月报是否齐全,年报是否准确,档案装订是否符合规定等。三是通过上门走访,及时指出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现场指导。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等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