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多举措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阳光透明
根据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浙财农〔2014〕197号)文件精神,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江山市2014年度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已于11月中旬以江财农〔2014〕315号文件下拔。
据悉,江山市2014年度共计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1851.54万元,涉及全市213个行政村(单位)和14350户公益林经营户,为努力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办成阳光工程,尽快将损失性补偿资金公开、足额、准确地发放到林农手中,该市念好“核、晒、查”三字经,自带“紧箍咒”,确保此次资金发放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一是“核”,即认真核对,及时完成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编制工作。该市于7月初就开始对2014年度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变更、核对和编制,经仔细核实,共变更补偿对象1254户、经营户信息179户。由于准备工作及时,此项工作于8月底就已顺利完成,为下一步资金发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晒”,即组织公示,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公开透明。为切实保障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接受社会监督,又做到家喻户晓,江山市林业局于9月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重点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江林〔2014〕69号),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组织公示。此次公示实行“网上公示”与“实地公示”相结合,分别在江山市林业局“阳光工程”专栏以及所在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公示内容详实,程序规范。同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妥善处理公示期出现的补偿纠纷。
三是“查”,即组织检查,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准确到位。今年该市继续开展公益林补偿资金检查工作,由市林业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至各地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了2014年度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示情况以及2013年度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和使用情况。此外,该市注重日常监管工作,将公益林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市、乡、村三级监测预警中心、站、点,并在全市设立3个直属监测预警点,常态化监测公益林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