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开展宁波等4市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工作
24.12.2015 11:0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宁波等4市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湖州、嘉兴、舟山各市及所辖有关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及时上报材料,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国有林场改革自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方法》,材料汇总做到全面准确、依据充分,并认真提炼改革经验,形成验收报告。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完善。 2015年3月,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省级有关部门和宁波等4个市及所辖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林业局长参会,黄旭明副省长就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国务院会议精神和启动宁波等4个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改革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到目前,宁波等4个市列入改革的19个国有林场,已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改革过程中,各地坚持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林场职工权益为原则,林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基本跟上当地同类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国有森林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近期省政府将组织开展4个市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材料查验和省级抽查验收工作,确保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保护总站)本文来源: 林业厅
24.12.2015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