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全省科技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参与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管〔2016〕223号
各市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
为营造良好的专利代理中介服务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全省科技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行为,树立全省科技系统干净为民办事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开展全省科技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参与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从事(含无偿)专利代理业务等专利中介服务活动,并做好自查自纠,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单位可采取工作人员主动汇报、组织谈话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违规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规参与专利代理中介服务的行为,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要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戒勉谈话或者提请相关部门相应处理。
我厅将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指导督查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17年2月10日前反馈至我厅专利管理处。
联系人:单鸿鸣
电话:0571-8705406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19日
抄送:国家知识局条法司。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