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三措并举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16.06.2015 13:2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一是清运许可。按照避开城区人口密集区及避开上下班高峰期的原则,对建筑垃圾运输车实行准运证制度,核准表上载明被审查运输车辆的车牌号、有效日期、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倒地点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另外,被准运车辆必须符合“四统一”标准,即:统一密闭、颜色、顶灯标识以及统一安装GPS。
二是资质审查。对于在建工地进行审查,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方法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资质,以及双方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合同》等。对在建工地推行“三个一律”:没有准运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律不准上路;对未按要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的工地,一律责令停工;对要离开工地的带泥车辆,一律禁止驶出。目前,椒江区所有在建工地标化达标率达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四统一”率达100%。
三是全程监控。椒江区将建筑工地及消纳场纳入视频在线监测范围,在工地出入口及消纳场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探头和传感器,对在建工地、消纳场实行“两头”全程监控,实现对车辆身份的识别,并对车辆冲洗情况进行监控。科技、信息已经融入建筑垃圾管理的各个环节。另外,借助于这些科技监控,椒江区还实现了对运输环节的“移动监管”。(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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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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